我的儿子被女方藏起来了,我该怎么办,离婚时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55:56
我和我妻子双方感情因女方家庭等各方面原因破裂,因此我在今年的8月12日和女方提出离婚要求,13日女方从我公司账上提取17000元现金回了娘家,并带走了我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章、支票簿等(当时我在外地出差),我于19日去她娘家取回,并未看到她和儿子,25日,她弟弟通知我去她家谈协议离婚,并在26日晚在她父亲的要求下,立了财产的字据和协议离婚的草书,她在场,但儿子被她们藏起来了,我并于26日回来了,可事后再也没有她和儿子的消息,问她们娘家人也说不知道,但我从她的通话记录里面有联系,现在已经9月7日了,6岁的儿子要读学前班了,我也不知道儿子的学习怎么样,我想到法院起诉离婚,又怕她不出庭,而且我也想要儿子,我该怎么办?我的财产都可以给她,我只要儿子(因为我年老的父母,我不想我父母为此受累),我妻子自和我在2001年确立恋爱关系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固定的工作了,而且开销很大,这么长时间了,我怕她的钱也花的差不多了,儿子会不会受苦,所以我想起诉离婚,想要儿子的抚养权,把儿子带在自己身边,我该怎么办?请各位热心人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首先你可以起诉离婚,你只要起诉并且法院受理的情况下,你妻子一定会出庭的,并且你要和法官说明情况(你见不到孩子),如果到时你妻子不出庭,那法院就会缺席判决的。
如果你要抚养权,必须夫妻双方答成协议 ,她同意孩子让你来抚养,如果她不同意,那你们第一次离婚也离不成。
法律上明确有规定:如果第一次离婚,双方对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协议,应当不予以离婚。半年以后才可以再次申请离婚。

如果你们就孩子的问题达不成协议,就只能上法庭。在法庭上他们不可能再继续藏起孩子。
你可以以你妻子长期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养育孩子为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起诉离婚,请律师介入帮助为好。

法院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