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钱通过法律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03:31
我今年7.31号租了个门面房15平方。转让费25000块钱,但就在8.8号拆迁的公告就贴出来了,当时我还没有开业。后打电话给她,她不接。我给她钱的时候只有我舅和我老婆在,而且对方没有给我写收条之类的东西,我想问我能通过法律帮钱要回来吗?对方是不是存在欺诈的因素在里面?对方要不要付刑事责任?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你的钱,但你必须找到你付款的证据,否则很难被支持。你的舅舅和老婆都是你的家人,可以作为证人,但是证明的效力比较低的。我倒建议你可以试试是不是可以录下你们谈话或电话的录音,看能否证明你已给他钱。

另外,你起诉的话,要知道他的具体住址,否则无法投递诉讼文书。

我建议你可以找到电视台,进行曝光或者记者出门进行采访或者协调,会好办一些。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你说的都对,可是你还想告他吗?我劝你什么也不要想了,想法子把钱要回来就不错了,欺骗!呵呵!明摆着的,就是骗你钱呢。找个专业律师吧。详细咨询下,50元就可以。在这问不出什么事儿了来的

先跟他联系,然后确认对方确实收了你的钱,记得录音。
然后这个就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实在不肯给钱的话,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能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但如果你没充分证据证明,拿回的可能性很低。你舅舅和你老婆作为你的亲属,证据效力不高。

对方可能存在欺诈,你如果想胜诉就要找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对方的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就要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