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对于即将被执行的不当判决,有哪些办法可以使其暂停或中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43:12

向做出判决的法院或该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申诉。要同时提出证明判决不当的证据和理由。

立即向生效判决上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一般几天后会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虽然只是受理,不具有中止执行的效力,但你可以拿这个去给执行法官看,说明该案已经在再审审查了,最好先暂缓执行,一旦该案决定再审甚至再审胜诉,执行了就还要执行回转,会很麻烦,一般法官会等等。当然最好把你们的再审申请书给执行法官看看,如果再审的理由很充分,法官看了也觉得说不定真要再审,就更可能停下等等。再一个方法立即去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如果受理也会出个受理通知书。虽然也不能中止执行,但也可以拿去给法官看看,因为检察院一旦抗诉该案肯定再审的,所以可能比法院的再审受理通知书更管用点。

提出执行异议!

如对判决有异议的,提起申诉!!!

经过判决的执行依法生效,不得中止执行。如果确有程序上的错误或者当事人不满判决的可以向检察院控诉或者向其上级法院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