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第82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6:58:00
我们 这里的小厂基本上都不签劳动合同的,那劳动者可以告到用人单位吗,如过可以,要拿什么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呢,我们厂里只有工卡记录我们的工资情况,我们这里是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是小厂类型,没有厂牌,制服等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们可以收集工卡考勤情况工资条,和员工集体证明材料,及工厂营业执照注册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那边的法律完善程度不清楚,会不会纯在人为保护就得看媒体是否关注啦!

保留你在用人单位的所有有用工记录的证据,加上证人证言,确定你和厂里面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最主要是确认用工时间。

比如说领工资的记录、帮厂里进货出货的签字证明啊等等。

如果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就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起仲裁了

劳动者只要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就可以告的,例如:工资卡、餐卡、工牌、工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