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工资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27:37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注明“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1500/月”,如果该月全勤,而最终却只拿到了1033元,被告知保险要从1500里扣,另外告知试用期没有公司饭补。 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1、男生是否也享受生育险?
2、养老保险:1500*8%=120 医疗保险1500*2%+3=33 失业保险1500*0.5%=7.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未知x。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这样我缴纳保险的总计不会超过120+33+7.5+x+0应该是小于200才对,请问我这样计算是否正确?
3、如果办理离职需要如何办理保险相关事宜?

保险从工资里扣没问题,但只应该扣员工应缴部分,不应该扣那么多。

关于吃饭补助的问题是由各单位自主决定的,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