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赠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38:13
咨询一下,离婚协议时决定把夫妻共有房子在孩子24岁给孩子,孩子目前4岁,现在准备把房子出售偿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而且又规定以后要过户给孩子,现在应该怎么办啊?

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必须有条件,如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

你们准备出售房子偿还贷款,如果不出售房子,就没有别的办法偿还贷款,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另外,出售房子必须经共有人同意,既房产证上另一人同意,除非离婚协议上明确注明房子属于你一人所有!

如果,离婚协议注明房子在孩子成年后过户给他,那么你要出售房子是不行的,必须另行签属另一份协议,更改原有离婚协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