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二十年前超生,现在会不会罚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40:32
我一同学是广东云浮人,在家属于长女,其父母先后又生一男两女,其父母先后落户佛山,带儿子与一女(最小的)都领有有佛山市户口,其他两个女儿独自落后云浮。当时超生并未被人知,所以未受罚款。对外人,没有落户其父母名下的两女只能称呼其父母姑姑、姑丈。
问题一、现在我同学上大学毕业,如何能落户其父母名下?(其父母担心受罚款,不敢承认亲子关系)
问题二、现在对于二十年前的超生是否还应罚款?罚款标准是多少?谢谢!
(注:现在我同学25岁,最小的妹妹18岁。)

现在已经没有超生罚款这一说法了,而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一种行政处罚,法律规定,行政违法行为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不予追究,从这一角度看,早已经过了时效了。但是关于这一问题,社会和学术界都还存在较大的争议,法律似乎也没有明文规定,那么主要就看地方怎么去执行。个人认为,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也是20年,超生远远够不上犯罪,那么经过20年仍然要追究就很没道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要不要罚款,就看你怎么办事。

不会

请放心,这个不会受到处罚,因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