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婚时,儿媳妇提出要分我的房产,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47:12
我的房子刚买好,儿子儿媳突然要离婚。这年头,实在过不到一起,离就离吧。可儿媳提出要将我名下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我的房子购买时,这两个家伙在里面出了一部分钱。如果协商,现在我也同意将他们的钱退给他们。
离婚案立案时,房产证还未办。现在案子还未解,房产证已经办好了。
我既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我曾经以第三人的身份提出参加诉讼,可法院没同意。
试问,该房产会作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吗?如果法院在我不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判了分割,我该怎么办?
我也承认他们的部分出资。我还想问,在我没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会分割我的房产吗?

按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你儿媳妇应该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
1,如果你儿媳妇要主张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房产是你儿子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钱购买的.
2,即使有证据证明你曾经承诺过要赠与给你儿子儿媳妇但是因为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也就说明房产并未交付给他们你有权撤销单方撤销。
3,只有你儿子女儿有证据证明的他们所出的钱这部分才可能作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你的房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房产是你享有所有权,不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你儿媳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她真够贪得无厌的)。

他们在买房时的出资视为对你的贷款,该份额才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是不会支持你儿媳的请求的,也不会处分你的房产。最大的可能是将该债权分割,而不是分割你的房产。或者你把该债务偿还掉,偿还的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要看房产在谁名下。
二,原则上他们只能分他们婚后的财产。如果住房在您名下,他们只是和你们一起居住,他们是无权分割您名下的财产的。

离婚诉讼你怎么参加啊,判离之后就房产分割问题你可以主张权利。

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如果只有你儿子儿媳的名字那即使你出了钱也可能没你的份了。

把你儿媳出的钱退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