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种情况离婚时房产怎么处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00:53
我的情况如下:
1、我在1997年结婚,育有一子
2、婆婆家给买了房子,但是背着我签订了一个赠予协议,写明仅赠予我老公一个人
3、我老公在2007年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房产转移给其姐,并写了一张合同说是还欠款
4、我们没有别的房子
5、我们离婚最大的原因就是我老公天天喝酒,完全不顾家,也不管孩子(9岁),孩子完全由我和我父母带大。
6、我要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我的问题是:
问题1:因为这个赠予协议我完全不知道,我是否可以主张我的权利?
问题2:孩子的权利如何保障?
婆婆家给买了房子,但是背着我签订了一个赠予协议,写明仅赠予我老公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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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日期是2004年,在买房之前签订了赠予协议,经过公证。
这件事情我完全不知道,完全瞒着我,一直到现在打官司了,我才知道。
我每个月仅仅1000多的收入,如果养孩子存在困难,最糟糕的是,我没有房子!如果要主张孩子的权利,那是什么权利呢?

1.属于婚前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他人无权主张。
2.孩子的权利由法院按照双方的申诉和实际情况判决。

这要看是什么时候赠你老公的。

如果,婚前的话就和你没关系。如果你结婚后你老公才收到的,应该有你一半。那你要看你老公的房产转移是否合法。不经过你的同意是不能转移的。

至于孩子,那要打官司了。不过他要给抚养费的

这种问题你居然来百度问,还是快点找律师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