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作的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54:14
现在才知道那个工作室只是临时接了个项目而组建的。所以营业执照也是没有的。做了个把月,老板跑了。人去楼空。连办公室也是临时租的。
没有营业执照,只知道老板的名字,怎么办啊?而且现在完全联系不到人了,手机全停了。
这个工作室是临时的,临时租了别人的地方,所以没有营业执照。其它信息都没有了。

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1、你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你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4、赔偿问题:
  (1):你可以主动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07年3月至09年7月,你工作了二年半,相当于2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08年2月1日起至离职之日止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肯签,你完全可以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上述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
  (2)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全部加班费和绩效奖金、补贴。
  (3)你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