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尔违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9:23:05
我于今年八月份签了海尔,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也可能是实习期)三个月,由于我的专业和所分配的事业部不对口,所以我不想在海尔干了,看了最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明白这话具体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应该还在试用期。如果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还用交违约金吗?听说海尔的一些霸王条款挺变态的。不知道是真是假。还有一点就是,我的钱包前几天被偷了,里面的身份证和工资卡(工资卡现在事业部在给我补办中)、以及自己办的几张银联卡也没了,现在我的户口(签到海尔)海尔还没有落上,而且我的毕业证书、学士证书、英语证书、户口迁移证都在公司手里。如果这这时候提出辞职,对我是不是很不利啊?还有,违约金是交给集团还是自己所属的事业部啊?我的一切东西都在集团那里,不在事业部。
如果公司不讲理?我该经过什么渠道?具体流程是什么?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最好是书面的,通过快递方式,快递回执是以后的证据),就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对你没什么不利的,证书无所谓,户口迁移证到时候可以要求公司给你
还有,违约金肯定不用交,劳动合同中只有两种违约金才有效,一般你们签的都是无效的,吓唬不懂法的人而已

试用期的意思以他看你行不行,你看他行不行,你感觉他不行那提前3天招呼“老子走了”,没问题。如果过了试用期,那就得提前30天通知了。
试用期解除合同没什么限制的,3天前招呼就OK了,至于什么霸王条款,你得把你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合同拿出来才能给你解释清楚了。至于辞职会造成什么影响,个人认为不会,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们要是扣什么东西就报警好了

海尔确实有点变态....我在海尔半年...如果真不想干.你最好是去问问你主管...在把什么劳动法什么的给他说说...我想大家都是明白人...这他点应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