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最长结案时间为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40:42
我是7月1日的事,一个女学生无缘无故踢我的车,发生口角以后,把我的金项链故意扯掉扔了,没有找到,派出所里她全都承认,并有录像,我也有发票。可是到现在仍没处理,她的家人说他是精神病,可是不鉴定,到现在也没结案,我想问问,什么时间能结案,他该不该陪我的金项链。谢谢。

治安案件最长结案时间为60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精神病人分为限制精神病人和完全精神病人。

如果是限制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是要负民事责任的;情节严重还要负“故意伤害罪”;如果在发病期间所为行为,不须负责任,但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不须负责任,但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精神病人分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
所以,精神病人承担刑事责任能力有三种情况:
1、无刑事责任能力,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2、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这里指的只是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是要负的.

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