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供应商签定的供销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48:30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跟一搅拌机供应商签定的供销合同,我们是与供货商总公司签订的合同,但是我们付给订金是分公司的人,而且合同上的名字(分公司的人)和他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他跟我的解释是公司里的人只知道他叫王伟,不知道他叫王伟峰,合同的签名是王伟,身份证件是王伟峰(而且是第一代身份证),昨天我们公司派了人员到怀化公司去考查,他们老板不在,只看到老板娘,之前他们是要求我们打5000块的订金到总公司账号,现在要求我们送现金到公司,分公司老板娘在合同上签字,你们觉得怎么样保险一点?拜托大家帮忙慎思一下,谢谢各位了

签字的人不用本名,合同效力就有问题,钱付给总公司,分公司不履行的话,是可以跟总公司要回货款,但最好妥善保管付款的凭单,支付现金也要有效的单据,以免将来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