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三眼炮遭受人身损害能否获得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4:45:24
甲家办丧事,有偿请乙放“丧炮”(俗称三眼炮、三眼铳)。乙将放炮用的火药用尼龙袋子装好后放在甲家大门前左侧墙角的水泥砖上,放炮地点在门前地坝边。后甲家需用水泥砖,由在甲家帮忙的丙(死者的女婿)将水泥砖上的尼龙袋子提去交给了乙。之后,乙在放炮的过程中不慎将火药点燃,将自己烧伤。
问:乙的损害后果能否得到赔偿?若赔偿,由谁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个人的朴素的观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1)双方是劳务关系,不同于常见的劳动关系,甲方无须对全部后果负责;
(2)乙方专业从事这项服务,安全事宜没有理由由甲方负责;
(3)甲方自始至终没有过错。
乙的损害后果没有理由让甲方赔偿。
事件中,丙也无过错。

建议到法律类问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