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精神分裂证且离婚一人无工作,但户口在婆家。请问我能申请低保待遇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05:22
我的户口与前婆家婆婆,小姑及女婿还有她外孙女在一起。我现在与前夫又生活在一起了,但没办复婚手续(基于生活压力及照顾小孩)。我没有固定房产不能单独立户。我与前夫生活的小区与我户口不在同一个小区,也就是说我现在是人户分离。几年前我申请低保,说是户口与婆家在一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条件没办成;现在我试着再申请又说我人户分离,说是需回户口所在地居住满一年,才能申请。请问我到底够不够格享受低保?我已办理残疾证(精神残疾)
小孩刚满18岁,今年刚进校读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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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哪低保干嘛?哪点能解决你的问题吗?朋友我劝你一切靠自己,低保这个政策需然好,但是它没用在实处。我以前他们叫我吃低保,我没去:平我的努力现在一家很不错,如果当初我吃低保,可能还在还是哪样,没有今天的成就。你要拿出勇气,这个社会没有容不下的。如果你有一天比现在过得好,你就觉得我的话没错。一切靠自己啊。
看你问的问题很有逻辑啊 怎么个分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