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弱女子被辞退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19:18
我一朋友,在一家小台企工作一年零一个月后,今天被辞退了。

理由:1. 不适合现在的工作。(都工作了一年多了,现在说不适合)
2. 说话不够简洁。(这也是理由?)
3. 最近一段时间做事粗心,同事需要重新再做一次,影响公司工作效率,但是之前表现良好。(我朋友的工作属于客户服务类型,主要是负责写英文邮件给客人。最近换了新领导,他写好好的邮件,经常被面目全非的改过后发出,并且该领导向上反映我朋友的所有邮件都要由他改过才能发出,这影响了其工作效率。但之前工作中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天天在新领导的指责和辱骂中度日,我同事心理上受到了较大的伤害,表示也不愿意继续在那工作下去。)

他们公司每年七八九月份最忙,刚过了这个时间,公司便向我朋友提出了口头辞退要求。公司明确表示不会再招聘新员工。给一个半月的时间交接和找新工作,并且答应给予一个月工资2600元作为补偿。

我朋友弄不明白以上理由是否合理合法辞退一个员工?那看起来更像是裁员?

从他进入这个公司到现在,1.1年了,公司未与之签定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看过劳动法之后。我们想到了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为这翻屈辱经历讨个说法。

请各位朋友指教,根据劳动法,我朋友不可以要求额外补偿和赔偿?可以补偿和赔偿到多少?怎样核算的?

如果可以,他是要直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补偿和赔偿要求呢,还是一定要到劳动部门申诉?

另外, 我朋友应该到十月底才离开公司,是现在提出赔偿和补偿要求呢,还是等到离职后再告知? 因为怕在公司期间,老板对其个人不利,也怕离开过后不好搜集证据和促使其履行补偿和赔偿。

关于收集什么样的证据?由于该公司没有工资条(进公司的时候有压半个月工资)工资都是通过私人帐户汇入员工的银行卡。这是不是很难作为证据呈出?那我们现在手头就只有往邮件记录和电子考勤卡了。还需要做些什么呢?

在线等。。。谢谢
谢谢,我们是在东莞的,希望这里的政府和法律也能为老百姓说话。

1、既然公司说辞退她:和公司索要书面的辞退证明或是将公司让她走的人话录音、或是找证人作证。

  2、拿到以上证据后,可以立即走人并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3、“我朋友不可以要求额外补偿和赔偿?可以补偿和赔偿到多少?怎样核算的?”:当然可以,可以提出的仲裁请求有:
  (1)不签合同的每月双倍工资,自你朋友工作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到辞职时止。
  (2)要求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
  (3)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1年补偿一个半月工资;又因为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索要2倍即3个月工资。

  4、“如果可以,他是要直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补偿和赔偿要求呢,还是一定要到劳动部门申诉?”:
  (1)这样不守法的单位,和它协商已经不可能拿到赔偿,最好是不要在仲裁前通知公司了,免得公司事前做手脚让你朋友拿不到相关证据。
  (2)直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5、“我朋友应该到十月底才离开公司,是现在提出赔偿和补偿要求呢,还是等到离职后再告知?”:可以离职后再提起仲裁索赔,但不要告诉公司方面。

  6、“关于收集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她在公司工作、工资是多少、何时进入公司工作、工作多长时间的证据,可以是考勤表、工作证、上岗证等,也可以是公司方面人员承认的录音、工友证明等。
  工资是通过银行转入个人账号的,银行有转账记录的,到时可以申请仲裁庭调查。

  7、“希望这里的政府和法律也能为老百姓说话”:最好还是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掌握在自己手里吧,法律倒是可以为百姓说话、是所有人都公平适用的,但执法的人如果都遵法守法,社会上就没有这么多的不平事了:找好相关证据,自己看看《劳动合同法》,或是请律师帮忙,都比指望“政府和法律也能为老百姓说话”更现实,而且广东的律师很多,在百度知道就有好几位很不错的律师,你朋友可以委托一位代理的。

看一下劳动法律法规,同时在问一下律师吧

既然公司无任何书面通知,可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索要一个半月工资双倍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