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有效的驾驶证,开车时忘记带证,到底算不算无证驾驶?(列举那一条款,我考驾照已经把这内容忘记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56:18

不算无证驾驶了。原来算是。今年才改的。
  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从4月1日起实施。
  1、未携带驾照或驾照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查证具有合法有效驾驶资格,给予警告。

  2、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经交通警察指出能当场消除违法状态的,给予警告。

  3、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

  4、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交通警察指出能当场消除违法状态的,给予警告。

  5、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后果,经交通警察指出能当场消除违法状态的,给予警告。

  6、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张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经交通警察指出后

  能当场张贴的,或经查证,属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损毁未及时申请补领或换领的,给予警告。

  7、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给予警告。

  8、机动车在限速50公里以下的城区道路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当场消除违法状态的,给予警告。

  9、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当场粘贴或悬挂的,给予警告。

  10、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但在交通警察完成取证离开现场前能够到现场主动驶离的,给予警告。

  11—13、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超过规定时限(10日)十日以内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超过规定时限(30日)十日内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超过规定时限(30日)十日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给予警告。

  14、机动车号牌被盗,驾驶人持有被盗报案笔录,15日内未补领号牌或申领临时号牌的,4月1日以后也将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