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一道简单计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2:57:59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视机,每台不含增值税原价1000元,现售价800元,本月销售电视机100台,收回旧电视机100台,每台旧电视机折价200元,该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多少?帮忙列出式子

应纳增值税=100*1000*17%=17000.虽然是以旧换新业务,但不是金银首饰,所以不能按800作为计税依据,而是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来计征。而且,本题的价格已经说明是不含增值税的,所以(回答者: 榕榕pig - 助理 三级 2009-9-13 22:17 )的解法是不正确的。

1000*17%*100
以旧换新收回的旧物不能抵扣旧物的收购价,因为旧物无法取得专票,所以收购的旧物也不能抵扣进项
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来计征,不含税的1000

支持 w3228425 - 助理 三级 的做法 因为不是金银首饰 所以必须要按照原价计缴增值税, 原价又不含增值税,因此没必要再计算成不含税价。 直接用100*1000*17%=17000.

希望对你有帮助

增值税=1000*100*17%=17000。
除了金银首饰除外的以旧换新业务都按新的计税,不能扣除旧商品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