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赔偿及处理..谢谢.求好心,专家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17:48
一起交通事故,骑电瓶车的人撞上了我的车,我车要进车位,交警判我全责任,已经带伤者看病(花1400圆,检查费用\药费),诊断结果,软组织挫伤,没有骨折.后期我该怎么办(以通知保险公司,我上了3险),伤者提出希望赔偿损失....我可以赔偿对方的那些损失? 现在对方的车没有坏,我的汽车坏了,不是遇见 碰瓷的了吧?希望高手指点...谢谢...
对方是,电动车带人行驶.

不知道兄弟是哪里人。
我是宁波的交警,根据你这样的情况,你可以负主要以上责任。也就是说对方也可以负次责,主要他也有违法行为存在。
至于全责既然已经定了。也没什么大关系。因为毕竟你是机动车,全责和次责相差不大。
你需要赔偿对方
合理的误工费,需提供出事前三个月的稳定收入证明(2000以上要纳税证明);
合理的诊疗费;
损失的财物,也就是对方的修车费,需要评估(找保险公司或评估公司);
必要的交通费;
其他的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什么的,介于是软组织挫伤,建议不赔偿。
但可以进行适当的协商。
你现在只要等对方伤好,去当地的交警部门结案就可以了。
祝你顺利。
有帮助请给分

方法一。你给对方说我有保险,你的损失我可以给你赔,但是你的给我提供你损失的单据,不能凭空要。
方法二。你现在不要管对方,让他去法院诉讼,等法院判决之后,有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对方。你到开庭时出不出庭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