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个人打我,我拿刀捅了一个算正当防卫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01:01
他们先动的手,20多个打我一个,据说没造成轻伤,算正当防卫吗?
谁能告送我下,如果判刑是个什么样罪名

你这个情况显然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关于防卫过当刑事责任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为防卫行为是不法侵害引起的,是为了使被不法侵害者所侵害的客体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于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不负责任的规定。本款是对第一款的重要补充。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的爆炸犯罪等。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

不小心撞了一个混混叫另外两个人一起打我我进行强有力的还击打伤了一个是正当防卫? 有4个人一起打我我用扳手还手这叫正当防卫么? 谁能最权威的解释一下,什么叫正当防卫?一堆人找事打我,我抄起东西还手打伤了他们算正当防卫么?? 今天有伙人来我家打我,我把他们中的一个捅死了,这个算正当防卫不... 什么是正当防卫啊,,人家打我我再还手,就算是的打死对方算不算正当防卫啊 一个人用啤酒瓶打我,我随手拿起一只啤酒瓶打伤了他算不算正当防卫 唉,我爸爸打伤一个日本人,算正当防卫吗? 我这样算正当防卫吗 我在街上吃饭,一个人冲进来无缘无故的动手打我~我可以还手吗?这样算正当防卫吗?如果还手了大学会开除我吗? 别人先动手打我,我正当防卫给他一刀算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