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算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24:34
前天下午我去火车站买车票。结果人太多。挤不进售票大厅。我就准备让我朋友帮我弄张车票。他家铁路的。
我手机快没钱了。就去打公用电话。
打了两个。每个都是显示4毛。老板要收我两块。我坚持按计费器付款。他就骂我。然后我也就骂他。接着他就动手了。我也还手了。他又让他儿子去叫了两个人来一起打我。最后是我报警的。
可是后来派出所的竟然还要拘留我。说因为他的伤势比我严重。他去医院看了。诊断是鼻梁骨折。而我没什么事。
最后还是靠家人找关系。然后跟他们调解。最后陪了3千块才让我出来。要不我就要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但是我我是在他动手以后我才还手的。而且他们有3个人
我到现在心理都不平衡
哪位能告诉我该怎么做
这样算斗欧啊?
天呐
那他打我我就得让他打吗
等他把我打的差不多了我再还手才算正当防卫啊?

从你的叙述上看,是由对方先挑衅,而你也回应了他,然后他先动手,而你同样也还了手,对吧,你想问的是你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那么,你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正当防卫,以及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它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是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如果防卫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正当防卫则不能成立,例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

  2.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则无须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执法人员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

  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有两层含义: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

  4.防卫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不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例如对一些并不严重的侵害行为,防卫人应当采取适当的、能够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这种行动的强度和后果应以是否是防卫行为所必要的为限度。如果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因此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