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关于辞职后公司的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2:34:27
我在公司做了两年多了,但公司的薪资和劳动法相比有差距,我们公司是按每月26天算工时的,(劳动法规定的是22天176个工时)而且公司从去年规定每个月只给312个工时的工资,上超的工时就要往下个月挪,我现在都多80多工时了。我们公司给的加班费才6元/小时,礼拜六,日都是一样。还有公司也没有给我买社保。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辞职的话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加班费得差价可以找公司补偿吗?我做了2年多辞职走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2个月的工资吗?(听别人说做满一年要补偿一个月工资,不知道是真是假)社保没有给我买,公司该怎么给我补偿呢?是给我补交社保还是补偿钱呢?谢谢知道的给我解答一下以上的问题,万分感谢!
公司补交社保我自己还需要支付钱吗?

你的问题比较多,我来一一解答。
你现在辞职的话,得不到你下面说的一年一个月的补偿的,因为是你辞职的。
加班很有可能遇到举证困难,这个很难说了,要看举证情况。
社保是肯定要帮你补交的,这点没有疑问。
现在如果你想走的话你的做法应该是根据单位变相克扣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交养老保险,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宣布与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从2008年1月起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希望可以帮助您。
你可以用公司赔偿的你的工资来补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