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火灾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56:52
07年的时候我租赁电脑维修店失火了 是邻居饭店(租赁户)引起的火灾 事发邻居饭店的租赁户就逃跑了 我的店里所有东西都烧没了 损失大概8W多 最后消防队认定我的损失为5万多(财产损失认定书) 责任认定为饭店租赁户(则热认定书) 事发当时饭店租赁户逃跑 最后没办法我和我们的房东(物业公司)经过法院调解 补偿我3万元经济损失 现在09年逃跑的饭店租赁户已经出现 我是否可以请求法院 要求饭店租赁户赔偿我的全部损失 5万多元(经过消防认定了)

1、可以起诉索要赔偿,但是应注意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是2年,自火灾责任确定为饭店租赁户时起计算。

2、如果到现在还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建议您立即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您也有权起诉,但要注意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您应准备好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您曾经向对方索要过赔偿或是找到法院起诉过、或是对方曾经承诺过赔偿,这样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您的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延长的证据,超过诉讼时效您会丧失胜诉权,您起诉法院也很可能驳回。

当然要赔了,他是当事人嘛。

他的房东赔了你3万,也要找他要回来的,到时候你们一起去,就好算账了

完全可以,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