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程序问题:起诉幼儿园,原告是小孩还是小孩的父母(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48:26
最近打算起诉小孩儿(5岁)所在的幼儿园,因为幼儿园收取了很多不合理的费用,想让其给退费,在到北京某区法院立案庭起诉时,立案庭的法官大姐说“好像起诉幼儿园的案子,应该是小孩儿当原告。”我就问她“您确定是这样吗?”,那位年轻时应该是个美女的法官大姐说“我确定不了,你自己查查规定或咨询咨询吧”,我又问她,法院有法官可以咨询得到吗?(其实她就应该有义务、有能力解答这个问题)她说没有,唉!也许美女们年轻时甚至到中年时,都把精力浪费在了梳装打扮上,悲哀啊!于是我只好拿着诉讼材料离开了法院。
请问各位法律专家,在涉及到要求幼儿园退还所谓的这个费那个费时,民事起诉状上的原告,应该是小孩儿呢,还是小孩的父母呢?
起诉状的开头儿,应该是怎样的格式呢?
再有,公立幼儿园,从其性质上讲,是属于企业吗?还是事业单位!
恳请各位专家指点迷津!(悬赏50分)
回:杭州法律人007:您好!谢谢您的回答!俺其实也想查一下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比如,俺小孩并没要求、也没在幼儿园住宿,但幼儿园还是每月收取“寄宿费”,此外,还每月收取“代办费”,这两项费用好像是不合理的吧?感谢指点!

具体到交费问题,当然是家长,小孩子没有行为能力,是家长用自己的劳动所得为孩子交费权利主体是家长。
幼儿园是事业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1应该以小孩为原告,父母为其代理人。理由幼儿园收费是针对小孩上学等一系列费用,父母只是代替孩子缴纳费用。

2民事起诉状标题写明诉讼类型 篇头写明诉讼双方当事人基本资料(姓名、地址代理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之类)

公立幼儿园从性质上是属于事业单位

PS:公立幼儿园从性质上是属于事业单位受教育部门管辖。根据《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你针对幼儿园乱收费理应先向教育局反映,由教育部门管理。当你不满教育部门的管理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你是要求退费,所以,应该以家长为原告。
原因很简单,交钱的主体是家长而不是孩子,假如双方签订入托合同的肯定也是以家长为主体签订合同,而不是以孩子的代理人身份签订。

如果是孩子受到人身伤害之类的,才是以孩子为主体起诉。

至于立案庭的高人们,别寄太高期望,我当律师年头越长,去法院办立案时越感到没谱,我这几天也正为一个很简单的立案问题与法院纠缠,搞到立案庭庭庭长那儿沟通老半天都没结论,还是要拿去研究。

起诉状的格式,你去法院立案庭时应该能看到范本,或者直接在网上搜“民事起诉状格式”,能找到。

公立幼儿园属于事业编制,不过,这与你打官司无关。

缴费的发票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谁就是原告。在实际案例中,如果涉及在幼儿园人身伤害的,原告是小孩子。在这个案子中,你要求退回相关费用,原告当然应该是交费的人。

民事起诉状的格式你网上搜索一下会有的。你想查幼儿园的性质是想知道收费的标准吗?

原告应该是孩子的父母,原因是父母为了自己的监护目标人得到安全保护,临时转移监护权而到幼儿园消费,以确保自己的监护目标人的安全.而监护人做为消费的主体应该是原告.
但是如果监护目标人受到伤害,那么原告就应该是监护目标人,也就是孩子.作为监护人为原告的代理人,有绝对的话语权.
公立幼儿园,从其性质上讲,是属于事业单位!
原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