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两次掉落,几次与开发方协商未果,消费者协会能帮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33:08
我于2006年购买了由南康市瑞峰花园项目部负责开发,位于南康市天马山大道瑞峰花园2栋1单元301房,于2007年10月交付使用,在2008年10本人在自行内装修后于2009年4月入住,7月10晚客厅天花板突然掉落一大块,第二天我即向开发方告知这一情况,对方承认是其施工问题并承诺短期内以维修。几天后却以找不到维修人员一直拖延,期间我曾几次与开发方协商,未有结果,8月27日晚客厅天花板再次掉落。我担心该房的质量问题,为维护本人的正当权益特向贵协会投诉。

投诉是对的 效果就不知道了 有以下几个方法:
1 到消协投诉
2 找相关评估部门鉴定(冤枉钱),或是看同一期的工程是否都有类似的问题 找施工方 协商 不行则媒体的投诉 最后可以质询律师相关索赔事宜(尽量别走这步,他们有自己的律师而且你花的钱更多 不只当啊) 所以选择媒体是大多数消费者选择的方式

您可以直接高开发商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的责任,建筑安全事故责任性很强的,不需要担心

那些什么狗屁协会什么的我是不太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