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医生开的药,造成药物过敏消化道出血。请问这是医疗事故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40:22
由于做了一个手上的小手术(腱鞘炎)以前用了几分钟,但这次用了一个多小时而且这次还开了很多药。药有(头孢氨苄胶囊、螺旋霉素、止痛片、维C)这四种一起吃的药,回到家里吃过饭后吃了药,没过一会,就感觉手脚痒、唇黑、抽搐、吐白沫、全身发紫、拉鲜血、休克、打120急救做手术的哪个医院说我们的120现在没司机,不能去。你打急救中心的120让他们去接吧?我们在我们县城的县医院抢救,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了3天基本是看到了一点希望,现在己经在医院住了快20天了,医院诊断:1药物过敏 2消化道出血 需很长一段时间调养。找那家医院他们说给他们没关系。难道老百姓看病吃了医生开的药死了人也就这样算了吗?朋友们,请指条明路感激万分谢谢·!

不是,每种药都有副作用的,并且在一些人身上起作用,一起人不起作用。
药物过敏可以减少,但不能避免。
如果药物过敏时医生不及时处理致病人残疾或死亡,这是医疗事故。

wolovexiaozhu 说的有道理,你可以参考一下.不然就出力不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