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损害赔偿无力支付,能否用欠条的形式?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56:24
各位达人,我朋友与丈夫协议离婚,她丈夫因是过错方,答应付给我朋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6万元,夫妻无共同财产也无共同债务,所以她丈夫暂时无力偿付,这样的情况能用欠条形式代替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恩,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不过还是有点问题,第一如果在离婚协议上写上该条的话,有可能被法庭采纳为已经履行过该条协议。
其实最有效的方法是在离婚条款中写清楚,“由于男方暂时无力支付赔偿金”,将在协议生效后“多少时间”内将该笔赔偿金支付给女方。因为有了时间的限定,如果在将来的法律诉讼中,这条就是很关键的“违约条款”。更保险的就是去公证处公正该协议。

最好不要,欠条是有诉讼时效的,为期2年,2年内拿不到钱,欠条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去法院执行庭立案强制执行,执行不到在他们那备个案,等他有钱了再强制执行。

无需欠条,只要协议中有该约定就可以了。

可以的,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