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法律高人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33:42
经三方(房东、原店主、我)协商,我于两个月前接了一个商店(原来房租每月500元),我跟原店主签协议前,房东说以后房租涨到每月900元,但不干涉我们做什么生意(当然违法的除外),我同意了,签协议时房东也在场,店门钥匙也是房东给的,当时该店还有两个月房租,我就没有给他交以后的房租,也没有跟房东签协议,现在距房租到期还有一个月,有人从中作梗,想给房东拿高房租(1500元/月)接走我的店(当然现在还没有挑明)。
我想请问高人我该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上的办法?房东这样做合法吗?从中作梗的那个人我该如何应对?我怎么可以还以900元/月继续经营我的店?
万分感谢!!!!
房东家的其他同样店铺都是每月900元啊,难道真的只有任凭摆布吗?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是不定期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所以,如果你想让房东租房子给你,唯有出高价了。

明枪易躲,小人难防
找个黑社会把他给做了

目前要做的是赶紧和房东续签书面租赁合同。

如果签了书面合同,则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不得随意解除。

1、转租时必须出租人同意,且租期不得超过原来剩下的租期。你只是和转租人签的合同,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出租人产生拘束力。
2、在租期到来之前或届满,你可以和出租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