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那个部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32:45
刚才我查了一下 院长是需要组织部同意的

告诉你,最高法院是负责法律上的裁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负责公诉方面的事情和法律监督的,包括法院的判决和过程是否合符法律程序等等,也包括反贪污等的公职犯罪。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抓捕等等工作,但公安部属于国务院管理的。公检法分别是不同的独立执法部门。其中公安部属国务院辖下的独立执法部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就没有上级的,是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大会来决定和任命的,体现了人民专政的政策,要是想了解,就去买一本《中国法学概论》来看吧。很多的法律书都有介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国情 宪法

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是最高的,没有上级了
但是受全国人大的监督

“饮水思源2001”就是在胡说八道,根本什么都不懂,“59.52.16.* ”和“115.60.180.* ”说的很对。

没有主管部门,只是对全国人大负责,理论上在我国是司法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