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有可能超过九十天内都拿不到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3:44:01

企业在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服务网点方案所在地区的区/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相关规定对服务网点方案进行核查

1.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关如果发现上述文件不齐备或者有不当之处,可以要求限期补报或者修改。

2.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满3O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看你在哪批。05年放开外商投资商业领域后,一开始所有商业项目都归商务部批,我们一个简单的要死的批发项目在商务部耗了快半年。

审批的规律是越往下越快,区县一级经常个把星期就能拿到批准证书。

如果行业准入没什么问题,不批准的概率不大,投资之前先了解一下准入政策吧。也有变态的,比如上海,现在外商投资的语言培训学校很难批,除非你投资方足够牛X,国际上知名度很高。

有可能。可能是你的材料存在问题。

没听说过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申请材料 :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及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一、企业符合成为直销企业的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