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票能抵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40:09
我公司是一个销售酒的一般纳税人,有在当地电视台做广告宣传,收到的发票能做抵扣吗?还是做广告费用啊?请教各位做账流程。拜托详细点啊~

不可以。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电视台属于营业税纳税人,而电视台打广告只能开具“广告业统一发票”,没有且不可能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存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
但是广告费可以在现行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支出广告费,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附件:广告业统一发票

电视台不会有增值税票的,因些他们开出的发票不能抵扣,要做广告费用。借:营业费用-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

可以抵扣,但是有一定的限度,并不是能全部在汇算清缴时给予扣除的!

不能抵!做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