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到底是销售方还是购货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34:52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该怎么理解?

顾名思义是对增值的部分征收税金,所以纳税义务人是销售方,但税金转嫁给了购货方。
进项税就是已经缴纳给税务局的税金,虽然不是你缴纳的但你当时采购商品的时候已经转嫁给你了。销项税是你销售商品的时候产生的税金,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就是你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比如一个商品你采购时为100元,对方的销项税(就是你的进项税)17元,你共付给对方117元。你卖出为200元,你的销项税(对方的进项税)34元,你收客户234元。增值额为200-100=100元,增值部分应缴纳税金100*17%=17元,也就是34元-你的进项税17元=17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以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销方,但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税收最终都是落在最终消费都身上,买方才是税款的实际承担者。

销项税是指卖方按销售额乘税率。
进项税是指买方购进价中所包含的税款。
应纳税=销项-进项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销售方.
购货方是负税人(实际负担者)。

问题补充: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该怎么理解

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都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俗点就是卖东西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事项)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俗点就是买东西进来或接受加工或修理个配等劳务事项)

你买了一把椅子,付款117元,其中100元是你的成本,[也就是不含税成本价]17元是进项税,你准备净赚10元,价格就应该是[100+10]*1.17=128.7元,卖出这把椅子,开的发票并收款128.70元,其中,110元是你的销售收入,[也就是不含税销售价]18.7元就是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8.7-进项税额17=1.7元,是你应该交的增值税税。验算:1.7元/17%=你加价的10元

我国实行增值税是价外税,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和提供应税劳物缴纳增值税,所以销售方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项税额就是你采购商品或原材料付给对方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