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和工作单位签了三方协议,最后公司拒绝接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52:10
我男朋友今年7月份毕业,在去年的10月份招聘会上与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已盖章,但我男朋友7月份毕业的时候,由于毕业设计的问题,迟拿了一个半月的毕业证,也就是说9月份拿到的毕业证,但是当时该公司说没有毕业证的时候不可以进公司,等我男朋友拿到毕业证以后,该公司又说太迟了,不能进公司,拒绝接受,拿到毕业证书去公司的时候再报到证期限之内,公司还是拒绝接受,这样合理么?如不合理,如何申述,如何解决?
对不起 ,我刚才看错了,去报到的时候已经在报到证期限之外了。。。 如果这么公司这么做合理,还需要不需要办理解约证明?

必须在报到证上写的时间去报到。
否则公司有理由不聘用你男朋友。
要解约的话,要公司出具违约证明。你才能重新回学校去领取一份新的三方协议。

如果合同上没写那就不合理,双方协商,不行就法律解决

超过期限应该很难了,而且如果你朋友没有在期限前去和公司协调或者接触的话,公司很可能以为你朋友找到其他工作不去报到了,所以理论上公司这么做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