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开我车撞死人,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29:15
我家一工人(不是司机)无证开我的车(未经允许)撞1死1伤,而他又没钱赔偿?请问我是车主要负全部赔偿吗?
不是律师请勿打扰,谢谢
我不是雇佣他开车的,平时他都没开的,车又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他开出去的,严格的说是被他偷开出去的,这样应该不算从“事雇佣活动”吧
如果这样我要负全部经济责任几十万,而他撞死人只要坐3-7年牢,那对我不是很公平吗?他坐7年牢也赚不了几十万啊?我也算受害者啊,有没有个懂法律的人帮帮忙呢?
车强险是保了的,但那也只有12万,光撞死的那个5岁儿童都不够赔吧,何况还有个重伤在医院

广东胡律师:

你作为车主没有尽到对你自己车的保管责任,让别人开了,肇事司机没有赔偿责任的话,受害方是要来要求车主作赔偿的。

这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他偷开你在法律上你必须承担,你承担了后再找肇事司机索赔。

从你的表述中得知:你与肇事者至少存在雇佣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1、从事雇佣活动与你让不让他开车没有关系。这要结合具体案情查明,如果你要排除他从事雇佣活动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肇事者开车的目的?肇事者开出你的车是不是在工作期间?
2、即使你声称与肇事方在车辆肇事期间不存在从事雇佣活动。除非证明你无过错即证明肇事者拿到车钥匙不是因为你保管不善造成的。

你是车主一,依法应当和保险公司一起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你对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首先,你的车子是否买了车强险?这个是针对第三方的一定要买的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按照你购买的程度先赔付。

然后,作为车主,的确是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担以后再向工人起诉追讨。

答案是肯定的。完全由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