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死人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4:55:11
我们在农村,我爸在镇道上路边撞到一个老人,当时我爸骑得很路边,老人相对靠路中间,老人突然往路边走,就被我爸撞上了,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人当时有喝酒,还有高血压,要不以我爸的速度不会撞死他.
老人74岁,当地年收入人均5000元,请问我们要赔对方多少钱?除了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外还要不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或者还有其他费用?精神损失费怎么算?老人的父母\老婆已死,两个儿子都已经结婚.
由于是在农村,我爸没有驾驶证,听说没有驾驶证就要负全部责任,上法院的话也不用负刑事责任马?还有精神损失要不要赔偿阿?听说也要这个如果上法院的话

现在对方说如果私了的话,要给他们:医药费2500,丧葬费9000(已给),死亡赔偿金5000*6=30000,一次性付清,请问这样合不合理?(我爸没有驾驶证),是不是象1楼的说不用全赔,要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大小来分,死亡赔偿金可以小于30000?

怎么没人再回答我提的问题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金
他们家人现在怎么告你们了,得根据他们的诉讼请求来判断啊, 要是他们没有请求精神赔偿,你们也就不用了

首先,你爸爸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关于这个事故,交警是怎么样认定的呢?能否说详细一点

如果要赔偿的话,因为老人已经74岁,已过了退休年龄,所以不能按你们当地的人均收入算,而且他的儿女又都已成年,抚养费用这块也不用赔
具体应赔偿的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而且你们也不是全陪,而是按照交警认定的责任大小分摊!

建议等交警的鉴定结论出来,再做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