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依法该赔偿多少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7:32:34
我爸爸在去年阴历十二月十三日逝世,因我哥哥住院,爸在去医院的路上先是被一脚蹬三轮车刮倒,还未来及起身,就被一五轮机动车撞上,当场死亡。当脚蹬三轮车刮倒的时候,机动车离死者有十六米的距离,机动车司机肇事后逃跑,24小时以后,才投案自首。骑脚蹬三轮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孩,在一馒头店打工,当时正是去给馒头店老板送做馒头的机器。
交警队处理结果为两者都是次要责任,机动车同意出未4-5万元左右,可脚蹬车小孩的家里非常穷,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请问,是否可以是连带责任找馒头店的老板呢?
怎么样的赔偿才算是最合理的呢?求大家尽快帮我出示答案?谢谢!谢谢!~
我爸爸未戴头盔,算是违章,
可我现在家里还有混身是病的妈妈,一位瘫痪的奶奶和一位健忘症的姥爷,她们都需要照顾阿,我家也不是很富裕,又遭受这样的打击更是无力承受。

当然可以找馒头店老板,因为送馒头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二人属于共同侵权,导致你父亲的死亡,他们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没有什么合理的
如果什么都按照法律来办
就没有什么人情了
因为小工是在给老板送货的时候发生的
所以可以连带老板的责任
但是赔偿都不大
如果你是为了钱,那就玩命的去要吧
如果只是为了得到安慰,那就适当的要求一些赔偿吧
毕竟人家也是要生活的
而且认定都是次要责任,说明你父亲自己本身有违章行为
从我的理解就是,一个人的违章行为给三个家庭都带来了不幸
你要不要赔偿就看你自己怎么看的了。

都是为了钱!!

可以找馒头店的老板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雇工在受雇期间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各地数据不同。

你好:
1:据你所说的情况;我认为该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在责任认定上有误;(1) 人力三轮碰倒你父亲在先;这是因,应负一定责任;(2) 机动车违章驾驶[行驶安全距离不足]将你父亲撞致重伤;且肇事后逃逸;致使你父亲来不及得到抢救而死亡,这是果;应负一定责任。

2:根据《交通法》 《刑法》 的相关规定;你有权要求作事故的从新鉴定;认定责任的主次分担;

3:我认为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据本条法规;机动车应负主要责任;而人力三轮是诱发因素,应负次要责任;

4:你可以依据上述的法律法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在追究当事人[机动车]的法律责任外,并要求赔偿你父亲的一切经济损失;而人力三轮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