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签了个二手房合同,没有房屋的具体描述,全是以房产证为准,我觉得是个无效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22:12
今天签了个二手房合同,没有房屋的具体描述,全是以房产证为准,我觉得是个无效合同。由于甲方没有待房产证复印件等等材料,于是就没有详细写,只写了个“以房产证为准”。我当时提出来了,但是不知怎么中介的解释了几句,我觉得甲方人还算可以,也在附近住,就没多说什么,就签字了。后来想了想,双方都没有预定交易的标的,光说是要买卖房子,这样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吧.
我脑子当时是进水了,还好只交了5000元定金。

这个合同应该算是无效合同,连地址都没有,以房产证为准,那房产证的编号写了没有啊?这合同根本就不行,没有任何保障,你找的那个中介正规吗?,这样的合同你也敢签,小心吧,因为我就是做中介,劝你一句,找大公司!

哈哈,,,我看你的5000块是拿不回来了..汗死...........

你没听说房屋买卖口说无凭这四个字吗????

这合同你也敢签字,,,你真强大....

你连:房屋位置,那坐楼,门牌号,装修情况,房屋面积,楼层,户主是谁,产权证号,共有证号,户主身份证,土地证号,以及原件,房屋性质,成交价格,首付款多少,你都不知道,,,你也敢签合同...还敢交5000块定金....

无语......哎....丢个5000块算买个教训吧...汗.........

你不是连房子都没有看过吧,不是连多少钱在哪里都没写吧,不要这张房产证是拣来的哦。

你看见房子了吗?卖方有房产证吗?如果有房产证就不怕,房产证也是按实物标准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