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现场签证办理的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04:46
工程现场签证究竟应当是在所要确认的工程量完成之后还是之前?有些施工单位说要办好了签证才肯做,这样对吗?

施工单位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我们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
一、工程变更:由设计方或甲方以文字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办理工程变更手续的同时,应按工程变更通知单要求进行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在接到工程就更通知之日起14天内,应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报告。若14天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和工期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方的工程价款和工期的变更后,应于14天内予以审核和确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审核和确认,则自变更报告递交之日起14天后,视为工程变更价款和工期已被确认。
二、非施工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该承担的风险之外的索赔:施工单位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应向监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应向监理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28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许可。

你看合同正本的通用条款,那上就有,合同法上椰油相关的解释
施工单位说的不对,是应该同步进行,在方案确定后的7天之内把签证报包甲方,甲方按签证的内容来确认,不能超过7天,加到1起就14天了,复杂的签证是可以到1个月的,你还是看合同正本的通用条款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