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卖给孩子Q币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42:16
我家在历下区,家旁边有一个电脑维修店,也卖些有戏光盘、u盘什么的,但也提供充Q币的服务。在我们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家的10岁小孩子自己跑去冲了100元的Q币,里面的服务员什么没问就给冲了。我们家长去找服务员问:“为什么没有大人同意的情况下就给小孩子充”,服务员振振有词的说:“我们不是网吧,没有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问题,就像卖东西一样,只要小孩子拿钱来买,我们就认为是家长允许的,我就卖,周围的小孩子都自己来充”。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谁能解答一下,如果不合法,应该找那个政府部门管,该向谁来举报他们这种行为。

这涉及到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如果孩子不到十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找他退钱。
  如果孩子已经十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活动,但是100元是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需要具体考量了。如果需要可以到那个店里协商解决或者到这个店所属的工商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孩子是未成年,还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找维修店协商解决。

应该不合法吧,先电视台反映一下,让他们对这种情况进行一下曝光

这问题出在你孩子身上,谁规定了QB不可以卖给小孩?

这貌似跟那家店卖不卖没什么关系,现在的店么,都是只要给钱就卖,他还管什么小孩大孩的。现在的十岁小孩思想又都比较早熟,也不可能被人骗去充。而且目前貌似的确也没什么规定说未成年人禁止充Q币。
这种事情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恐怕要先教育下你的孩子,只有他不那么迷恋QQ上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了,他才能自觉的不去充Q币。
否则就算你把这家店阻止了,只要他爱玩,他还会再去别的地方充。就算你把济南市的店都阻止了,他还会想别的办法充的,比如找大孩子代充等等等等的。所以还是要先让孩子不要那么迷恋那些虚拟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