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房子我可以过户给我自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9:08:54
我丈夫去世了,房本写的是他的名字,并且是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现在我可以把房本改成我的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我婆婆是不会也有继承权?这个房产怎么分配,我还有一个女儿
那我只能分配50%+50%的三分之一,不能更改户主名字吗?

还有这个应该去哪里办理?要需什么手续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事先无明确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立有法定遗嘱的除外)。

从你的叙述来看,根据婚姻法,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婚后共同财产,因此房产的一半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根据继承法,该房产的另一半作为你老公的遗产,由你、你的婆婆和你的女儿三方继承,你们三人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至于具体分割,你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要在明确房产归属(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之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产中心办理手续即可,并交纳一定费用。办理过程并不复杂,具体流程你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首先这个房子一半是你的,另外一半由你丈夫的继承人(包括你、女儿、他父母)平均分配。

你有50% 然后剩下50% 你和你婆婆 女儿 平分

需要死亡公证书到房地局办理手续,

这个房子并不都是你的,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

广东胡律师:

不能直接办成你的名字,这个房产有一半属于你先生的遗产,你婆婆、你和你女儿三人平分。

你要改成你的得需要有你婆婆和女儿放弃继承的才能去房管所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