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时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30:20
我在一家卖饰品的公司做,合同上明确规定每个月15号开工资,可是几乎很少有准时开的时候,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于是便提出了辞职,公司的业务不同意说有合同规定得提前一个月,但是没理会第二天就不去了。我这个月已经干了18天了,我担心不给我工资,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还有可能拿到工资吗?还有,我之前在百货大楼上了两个月办卡的费用都是我自己承担的,说是一年以后给报销一半,可是没过久公司又把我调到别的商场了,我想问问我现在辞职了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把之前百货大楼办卡的费用给我报销了!谢谢!
因为总是不能准时发工资,我现在是否有权利向公司所要相关的赔偿?谢谢。我这个情况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别的机构?是否收费?费用多少?

1.拖欠工资不超过30日,都是要忍受的

2.签了合同,要提前辞职,就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的,否则按照你旷工处理,是可以扣工资的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交社保,那么就不受提前30日通知的约束了,随时可以要求离职和应得工资的

3.办卡那个东西原则上单位要给你出,不是你自己出,只是会扯皮了,你有没有什么办卡证明,有的话,估计可以争取到

4.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的

你这个已经是属于旷工了,对你很不利了,建议你尽量跟原单位协商解决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我认为不能按时发工资已经违背劳动合同的协议了,所以是公司违约在先,你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按时发工资确实公司违反劳动合同
但你不按正常离职程序也是不全规定的哦

你的权利应该能得到主张
按照劳动合同法
这些权利是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