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的这种做法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15:43
09年9月4日在上海祁连山路古浪路一家新开的比亚迪4S店交钱确认买车,最后与经理确认最后定的价是原车价不动,上苏州牌3500元全部搞定,送贴膜,送汽车垫,送玻璃险。
签订协议时,销售人员说有交通法规规定不能贴前面的膜,所以送膜只能贴其它车窗,保险和购置税分别按4100元和1600元预收,大约一个星期交车。
本人从9月7日开始多次催问用车交车时间,结果是一拖再拖,直到9月16日才通知提车,并告诉是需要第二天早上6:30集合一起开车到苏州去上牌,没办法,钱已经付了,结果第二天从早上6:00至晚上6:00都交给他们了,还化了二百多元的油路费。
在结算时,他们拒绝承担油路费和人工费,并且预收的1600元的购置税出具的税票只有一千二百多元,差价不退,给出的理由为本来是需要1600元的购置税的,通过他们的办法少交是他们的本事,对送的几十元的玻璃险一事也哑口,本人要求对购置税差价提供一个书面的东西遭拒绝,本人要求见经理绝。
本人的提问是:
1、购置税差价不退的做法有依据吗?
2、从9月4日到17日这么长的时间里(有现车),没有提供临时牌照先上路对不对?而奇瑞提新车是三天内全部搞定提车上路。
3、3500元上牌的言而无信怎么看(合同上注明的是 上牌3500元),是你会怎样处理。
玻璃险书面上没有注明,金额也小,我也就不想搞了,但购置税和上牌的路油费感觉是明显的无理,特别是有车不给我开感觉很不爽,买车是买开心,买得不开心那就不光是钱的问题了,我现在首先要他们给我书面的解释,再做进一步的处理,现在他们不给我书面的解释肯定是不行的。希望高手能在程序上给我一定的建议,我打算给他们发传真和写挂号信的方式要求给我书面解释,先看看他们的反应再说。 9月22日发传真给他们了。

楼上的几位,你们的建议理论上是没问题的.但是实行起来你就会发现根本行不通.
首先,你报告这个东西,电视台的记者估计根本就没有兴趣.所以,也没有什么媒体监督这回事情.
其次,BYD不会自毁形象也只是楼上的一相情愿,这种什么销售店,甚至是厂家,根本就不在乎这种所谓社会效应的问题,你找他们,估计他们就会开始推皮球,最后拖到你没办法然后不了了之.
再次,如果你上法院,这种情况法院都根本不会立案,然后让你去找这个找那个,最终,恐怕连该去哪个庭都把你弄迷糊了.
从正规的途径上来说,这个属于消费纠纷,你可以找消费者委员会,他们是一定会受理的.但是调节的结果怎么样,就很难说了.但是正常的途径是这样走的.如果消费者权利委员会的仲裁对你不利.根据法律的手续,你可以先起诉消费者委员会,让法院从行政案件上推翻他们的仲裁.不过这个做法,难度也很大.
所以,伙计,以后买东西的时候多个心眼吧,钱给了出去,要保证质量,在中国只能靠运气了.
这些销售店也很了解中国的情况,几千块钱,浪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他们也知道一般消费者都耗不起.所以才肆无忌惮.
以后多留个心眼吧.

这种情况你最好通过新闻煤体暴光,电视台记者一去保证给你搞定

同情
有一点你和经理商定的“原车价不动,上苏州牌3500元全部搞定,送贴膜,送汽车垫,送玻璃险”是否有书面东西。
如果没有,那只是你一面之词,到那里也不好办。如果有,他不承认,4S店会受品牌厂家的制约和监督。你可以到厂家先质讯,没有答复再拿着书面东西找媒体。相信比亚迪不会为这点事情自毁形象。

很简单,找到媒体,上法院。

看你协议怎么写的了,如果说明了交车日期而没有实现,你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