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非常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01:01
我是06年9月入职的,但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上保险,直到08年2月才签的劳动合同,而且不是和本公司签,是由一个人利资源公司代签的,称被派遣到现在的公司。
我现在的工资是3000,但保险是上的1500的,每月由人利资源公司打到我卡里1200多(减去个人缴纳的保险钱),派遣单位在每月给我1500的现金。
劳动合同是08年2月至10年2月。在这期间,我怀孕了,产假正好到10年2月合同到期,公司说准备不合我签合同了,但会给我一定的补偿。

请问专业的人事:
1、我的工龄应该是算2年还是3年?因为有一年单位没给我签合同,上保险。这样合不合法?我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2、我上了生育保险,应该是按1993上的,产假期间应该按1993算工资还是按3000算?(我签的合同里有提到“已方实际工资高于生育保险津贴的部分由派至公司承担”)
3、我在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和我签合同,我应得到多少补偿?怎样计算?(是按1500还是3000的标准)

非常感谢大家能帮助我!如果需要分的话,我会再加的!

依次回答你的问题:
1、按规定,是3年工龄。08年前没签订合同没有补偿,没买保险可以要求补缴,至于你买保险的金额,虽然不合法,但已经买了,如果仲裁,很少受理。
2、依合同工资算。
3、哺乳期有一年,合同到期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违法,要延长至哺乳期结束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按每年补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下为半个月,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注意是实领到手工资,所以是3000.你的补偿金应该是2个月(假设2月合同到期不延后),因为按国家规定,经济补偿金的算法是自08年开始的。
4、我回答问题不是为了加分,百度的分有什么用呢?我只是想尽自己的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如果还有需要,可以给我留言,也可以到我的百度空间看我的联系方式,最后,祝你好运!

因为有一年单位没给我签合同,上保险。这样合不合法?我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这个 终结了 且过了 仲裁时效 别想了

工龄 2年 有2月工资补偿 可拿 (加 病假 还能多拿半月工资 甚至 医疗补助)

你吃亏了 你合同工资 1500 而已

产假正好到10年2月合同到期 产假结束 还应顺延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哺乳期为产后12个月。)
然后 但你的 医疗期 病假还 没用呢

你身体不好 有医疗证明 可以继续 歇病假 3个月

实际工资高于生育保险津贴的部分由派至公司承担 工资条就是 1500

那1500 现金你无法证明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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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早告诉你 你可操作性 很强 损失 能补回来。。。

不一定很 全面 和 适合你 祝顺利

工龄三年半计算
在产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同意解除的按你每月总工资计算,也就是3000。可以得到08年开始至今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000,哺乳期内不续签合同的我们公司没有经历过,不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