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1:33:37
听说现在有人提议,不要把上下班的交通事故算做工伤。请大家来讨论一下。

我个人认为,不合理的地方有三

第一点,我们国家对公共交通设施的赔款太低,坐公共汽车出交通事故,才赔十几万,农业户口的好像只能几万,要是不占工伤这个便宜,员工亏大了。而且早晨挤公车本身就是很危险的。

第二点,说到挤公车,公司的迟到惩罚制度很重,有的迟到一次就扣当月的全勤奖。所以员工明知道挤公车很危险,还是要拼命的去挤,还有些人为了赶着上班而开车超速或闯红灯(因为有的公司扣的钱,比交警的罚金还高)

第三点,让公司取消罚金制度是不可能的了,那公司可不可以对员工的福利照顾好一点呢?多开通几班班车什么。我听说有一家叫南昌梅里亚的公司,他们公司不允许员工上下班乘公共汽车的,怕遗失公司重要文件,所以他们那里所有的员工上下班都必须乘出租车,只要车票上的时间和日期都对得上,就给报销。要是所有的公司都这样,那我觉得上下班不算工伤也就合理了。

感觉对企业很不公平的,要是有人不想工作,只想在家玩游戏的话,只要在上班的路上,冲向一辆车,然后侧身躺下,只让两条腿被压,这样肯定能拿到4级以上的伤残。就可以不工作,呆在家里拿工资了。

其实我觉得比工伤更严重的问题是交通责任的认定。
在国外,要是乱闯马路的话,被撞上断个胳膊腿什么的,要赔人家司机很多钱的。包括洗车(因为车上有血),修凹处(撞凹进去了的话),更重要的是精神损失费,最高可达30万(国外跳楼自杀的人,吓到了看到其尸体的邻居,也要赔这么多的)。
而国内事事都要司机先赔,这样所有的事故都算是工伤了,要是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伤害不算的话,那才合理。不然的话,要是有人在办公室里低着头乱跑,头撞在墙上也算工伤了。那想骗工伤太容易了。

至于说上下班都乘taxi,那太不现实了,我住在上海的东北角,工作在正南面,打的要200多块,一天一个来回就是400多,一周2000多。一个月8000以上,公司会给报销吗?
顺带说一句,公司同意报销也不行的,听说现在又在出台个人所得税调整的提议,好像报销有上限了。听说南京那旮旯发月饼票都要上税,老兄你还是想别的办法吧!

1、他说的是国家的一个意见,还没有实施,现行规定仍然是:“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意外:是工伤】。如果是其他意外则不是工伤。

2、“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的法律条文是什么法的第几条款,内容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
(2)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