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与身份证名字不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0:19:20
我是被告
今天我接到法院的电话,让我去领传票说是一租赁的欠款纠纷。
我是做建筑行业的。被告有3个,一个是公司,一个是材料员我,一个是我们的项目经理。经理早不知道上那去了。现在就只能找到我跟公司。原告起诉我的名字跟我身份证的名字差一个字,(如身份证名字是王一一,传票的名字是王一)但是我去领的时候法院的让我领了。原告有以前我给他打的字据,名字是用的王一,我把传票领了我有后悔了,早知道我拒收好了。
但是我领了还可以以名字不符再送回去吗???
要是应诉的话公司绝对的不承认有这个事,也不承认我属于他的员工.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我是他的员工了。又没有了合同,证明不了我属于职务行为。
要是送不回去我可以不理他吗?要是判了我付的话,与我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可以拒付吗????急死我了?
原告手里的字据上面我的名字跟我身份证不符

这看你的道德觉悟了,呵呵。
请个律师,据理力争,是可以抓住原告的证据重大漏洞维护自己的利益的。
祝你好运。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可以给我邮件。

你现在想得不是传票的问题,传票上名字错误原告可以更改,到时还是你,现在主要是你的行为时公司的代表人,你的行为应当有公司承担责任,一般都是直接找公司。你最好找个律师了解一下案情进展,这样对你有利些,不用太担心了

名字不一致的,无法从法律角度追究责任。

你去咨询律师吧 你这么急 这种问题要高分悬赏才有人回答 0分别人都懒的看下去

可以不做不理会,领了传票也没问题,大可放心!

可以要求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