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不应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1:52:04
我们现在住的是今年6月份建成的新宿舍,二楼(学校没有安装防护栏),8月底就入住了,室内甲醛味道非常浓重,我们不得不打开窗户通风。前天晚上在我们都睡着的时候有人爬窗入室偷走三台笔记本电脑,价值共计15000元。根据学校保卫处的消息,学校之前大量裁减保安人员,导致保安力量薄弱。这件事情严重威胁到我们人身安全,并且造成严重精神伤害。这种情况下,学校到底应不应该负责,并赔偿财产及精神损失???谢谢~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你住在学校宿舍的话,学校对于你们放在宿舍里的财务、以及你们在宿舍里的人身安全具有保障义务。你们的笔记本丢失,可以要求学校予以赔偿损失。如果经调解学校不与赔偿的话,你们可以根据报警的相关处理通知、你们的购机发票等证据起诉解决。

2、你说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不能够被支持的,根据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你的损害无法追究精神损害赔偿。

3、你说的甲醛味道很重的问题,你可以一并起诉。但是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如进行环境问题的司法鉴定等。

4、鉴于你是一个在校学生,我个人建议你对于起诉学校这件事要慎重。最好能够协商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广东胡律师:

你们提供学校没有安装防护栏及安保措施不到位的证据,就可以去起诉要求学校赔偿丢电脑的赔偿,不过精神损失可能很难主张。

我也碰到过和你一样的情况!也报警了,警察来溜达了一下就走了
可以以学校没有尽到安保范围内的义务为由起诉它,如楼上说的,精神损害赔偿很难得到支持,因为这不是人身侵权或其他严重侵权,只有财产损失

学校保安没有尽到责任,你们可以要求学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不受保护。

当然.
他那是学校的问题。
安全性不够。当然要赔偿
谢谢。

应该,找律师事务所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