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付款停止提供服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06:56
我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一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合同,因为我们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目前还有40%未付),对方停止了该设备的服务,并且对我公司进行了起诉,要求我公司还款,我们是不是可以以对方停止设备运营为由,对对方反诉?
合同未约定对方可以在不付款的情况下停止服务。
共签订5份合同,其中四份已经竣工(一份已经结算完成,三份竣工未结算),另外一个未完工,但是未完工是由于我方工期达不到安装条件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建议你把几份合同带上找律师详细分析,案子再小再大还是得看材料才能详细分析。

是你们公司先没有按照合同付款违约的,你们反诉也难以以“合同未约定对方可以在不付款的情况下停止服务”这一条来争。

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先,停止了该设备的服务在后,除非你们可以提供担保证明你们 的履行能力没有问题,才可以要求对方开工。

这个叫同时履行抗辩权,你们没有付款人家是可以停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