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时用别人的真名和讲别人的私事算不算侵犯了别人的隐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03:40
如题
我想写自传 想问问如果说到朋友和朋友的私事算不算侵犯别人的隐私?
不过就算是不算侵犯
我也会过问下当事人的

我国法律没有将隐私权规定为公民的人身权利,一般法律上只说名誉权。所以我下文提到法条当中的“名誉权”就是你说的“隐私权”。
1,如果你的自传不出版发行,可以自由大胆的“揭露”他人隐私。
2,如果出版发行,法律规定:
a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b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c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3,另外在你的自传中把握以下尺度:
a不能不恰当的曝光当事人的肖像、联系方式等。
b不能未经允许引用当事人日记等个人资料。
c尽量回避和当事人性生活有关的内容。(这个很司法定义模糊,司法实践中也比较容易引起纠纷。如果不是缺此不可或者有意做噱头炒作,还是敬而远之吧)
4,名誉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就是“民不告官不扰”。所以只要你的当事人同意,就算涉及他的“隐私”也不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