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何同时设立“市委书记”和“市长”两个职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16:01
小孩子,对这些不太懂,还请指导,万分感激~
国外好像没有‘书记’这个说法,同时设立这两个职位有什么意义?

在中国,市委书记是党(共产党)的职务,市长是行政职务。党领导政府,党是借助于政府的行政职能来管理国家的,书记负责党的事务,市长负责行政事务,两人分工不同。

市委书记,全称中国共产党市委员会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指中国共产党设在市一级的委员会(即市委)负责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分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四种,所以市委书记的级别可以是正省(部)级(直辖市市委书记)、或副省(部)级(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或由所在省省委常委兼任的地级市市委书记)、或正厅(局)级(地级市市委书记) 、或正县(处)级(县级市市委书记)。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各级行政机构实行党委负责制,所以市委书记是所在市的实际最高负责人,地位在市人大选出的市长之上。

市长是一个城市行政机关的首脑,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不过地位在中共中央派驻的市委书记之下。

在我国一切组织都是要在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才能运作的,不要说一个城市一定要配市委书记,每一个企业也都要配备党委书记,这是绝对不能缺少的,你要知道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一个是干思想教育的,一个是干实事的!

党政分离的产物。一般说来因为书记代表的党,权利比市长稍大,干的活少。咱主席和总理差不多就是一样的意思。

中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以要设立党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