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例子,请对商标注册熟悉的朋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0:00:29
magic商标是美国一个公司在电话机等商品上注册了MAGIC商标,但是最近HTC/多普达的新款手机在使用这个词语,作为产品的名字,并有很大力度的宣传。

那么现在问一下,多普达这种做法有没有问题?谢谢

说明:本人和以上两个公司无任何关系,只是以此作为类比,来对比一下我自己现在做的一个事情是否有法律问题。谢谢!

你好!

如果这个美国公司就该商标未在中国申请商标保护,那么多普达这样做就没什么问题。如果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了该商标,那么多普达就属于侵权。

MAGIC,是“Machine for Automatic Graphics Interface to a Computer”的缩写,意思是“与计算机接口的自动图示仪”。

如果MAGIC是行业通用名词,大家都可以使用,并无不当。

就跟以前U盘的商标一样,通用名称即便注册为商标也不可能被一家专用。

是否侵权,要考虑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如果商标本身不具有显著性,大家都可以使用,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认为:

【1】诚如各位所言,如果该公司已在目的国注册为商标,那么HTC在该目的国在其他产品上进行使用和宣传,关键要看使用和宣传的产品是否和该商标所核定的商品是否构成相同和近似,如果是的话,就构成侵权。

【2】如果没有注册,则要看这个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而定,是的话,还存在侵权的可能性。

如果没有他人在手机商品类别上申请MAGIC商标,那么多普达的使用是正当的